李家超指出,國家安全處是主要執行國安法的部門,港府會準備足夠人手、配備和培訓,以有效履行工作。他說,會由一名副處長擔任國家安全處主管,政府正物色人選,並由特首任命,其他紀律部隊會在專業範疇內,全面協助和配合警方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。
他續說,國家安全處的能力包括收集分析情報、部署執行行動、調查國安案件、培訓、開展國安審查及協調工作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》,全文連結:link.mingpao.com/64139.htm
李家超 相關報道:
國家安全處 相關報道:
港區國安法 相關報道:
港區國安法專輯:bit.ly/2BgqLwZ
July 01, 2020 at 02:29PM
https://ift.tt/3ihBoAf
港區國安法|李家超:警務處已設國家安全處正物色主管人選(15:25) - 20200701 - 港聞 - 明報新聞網
https://ift.tt/2YHgy4n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